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2月29日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2-01-26 14:15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

  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2月29日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我市顺利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显著成效,为巴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快推进“三市两地一枢纽”建设,现就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如下决议: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围绕“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我市“三市两地一枢纽”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

  全面落实我市“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内容、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办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每年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深入人心。大力宣传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平等保护、公平竞争、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夯实巴中生态绿色本底。加强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法、社区矫正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推动平安巴中、法治巴中建设。加强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做好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公共卫生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地方立法和法律法规实施工作,促进地方性法规更好地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推动全体公民树立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梳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四川省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意见》,充实完善中小学法治教育内容,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引导村(居)居民依法参与村(居)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依法维权,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法治基础。

  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构建全方位普法格局。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力度,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增强普法宣传实效。开展分行业精准普法,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满足不同类别法律需求。结合农民工、妇女、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流动人口等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方式,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智慧普法,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建设市级法治融媒体中心,构建智能化、专业化新媒体普法平台。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探索建立普法工作协会,发挥法律服务志愿者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为有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社会秩序。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问题,加强食品药品、电信诈骗、个人信息保护、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依法治理。

  六、加强巴中特色法治文化建设

  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旅游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公共教育文化工程等重点文化惠民项目,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文化产品开发,发挥法治文化涵养功能。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县(区)建法治文化公园(广场),乡镇建法治讲堂,村(社区)建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书屋),建设化成-梓潼庙-清江-水宁寺法治文化示范带。加强对川陕苏区法治文化遗址遗迹保护,依托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恩阳革命法庭旧址等红军文物展示阵地,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推动建设一批重点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扶持,编创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川剧、法治小品、法治歌曲,开展“法治文艺进万家”、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征集展播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立法、司法、执法和普法的有机融合。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普法工作推进情况。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八五”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有效贯彻实施。

  

责任编辑:赵越 审核:唐培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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