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集中听取民意日”的决定

2023年4月18日在巴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通过

发布日期:2023-04-20 10:53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巴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10月13日设立为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集中听取民意日”。
责任编辑:赵越 审核:谢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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