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对《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

发布日期:2019-06-04 09:25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综合科 【字体: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副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基地副主任冯子轩等4名专家学者应邀全程参加评估工作。

  5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立法后评估市级部门座谈会,市级相关部门就条例的贯彻实施进行了汇报,西南政法大学的专家学者与参会单位进行了互动交流。随后,立法后评估组28日下午赴巴州区、29日赴通江县、30日赴南江县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场查看大佛寺、沉渡潭、金台水库等城市饮用水水源取水点及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标识标牌设立和保护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深入圣泉水务公司详细了解制水流程、查看水质状况,并分别召开了由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和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评估组认真听取县区人民政府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以及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个别乡镇以及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参加评估的专家们对条例的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条例制定是必要的,实施效果也比较好,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作为贫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克服重重困难和压力,坚决贯彻实施条例,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得到了明显提升,赢得了老百姓的认可和赞扬,令人感动和敬佩。他们表示,将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以科学务实的精神,对法规作出精准评价,为巴中地方立法提供有效参考。

  市人大常委会还委托恩阳区、平昌县人大常会对条例在本辖区内的贯彻实施进行了立法后评估。

  

责任编辑:赵越 审核:唐培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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