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人大及常委会依法履行地方立法权、人大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任免权;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作出决议决定;对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视察调研,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为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助推助力。
2015年,在中共巴中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与党同向、与民同心、与时俱进,主动作为、用心作为、创新作为。一是着眼市委工作大局,统筹谋划人大工作,全力服务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二是与时俱进,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实效;三是着眼依法治市,全面加强人大法治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对法治建设的引领推动作用;四是着眼民生改善,坚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积极推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五是着眼代表主体地位,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与管理,不断提高代表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六是着眼常委会自身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巴中实践中彰显了人大担当、人大作为,为促进巴中统筹城乡、追赶跨越、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13个,非独立核算单位,其预决算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填报;2015年度在职职工77人,退休人员20人,实有公务用车19辆。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收入决算总计为1655.8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35.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0.72万元。收入决算总计较2014年增加328.17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支出决算总额为1655.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7.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4.9万元,医疗卫生2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9万元,其他支出67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348.9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承担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支出总额为1655.84万元。
基本支出1108.52万元,用于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547.32万元,用于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及重点项目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7.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798.42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310.1万元;人大会议、引进人才费用、代表活动经费、信息网站维护、专题调研、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培训、市县(区)人大主任学习培训、重点工作及重点项目建设专项经费、专项业务工作等项目支出547.32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9万元,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
(三)医疗卫生支出26.3万元,用于单位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四)住房保障支出39.9万元,用于单位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支出67万元,系以前年度机关办公楼维修工程欠款偿债资金。
附:
表1: 2015年收支决算总表
表1-1:2015年收入决算总表
表1-2:2015年支出决算总表
表2: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2-1:2015年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2-2:2015年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2-3:2015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3: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付支出表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