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巴中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巴中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9 09:30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各县(区)人大常委会:

  现将《巴中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巴中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巴中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印发于后,请认真遵照执行。

                                         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巴中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

  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及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工作主线,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努力建成“四个机关”,为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巴中新征程贡献应有力量。

  一、淬炼政治定力,保证党的全面领导

  学深悟透新思想。进一步细化政治学习制度,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透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经济思想、生态文明思想等武装人大干部头脑,成为每个人心中的明灯、坚定的信念,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的实际动能。

  实现党委主张。及时学习传达贯彻市委决策部署,研究人大落实举措。积极筹备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相关事项,紧扣市委“三市两地一枢纽”发展定位、“两主三基、四向发力”总体思路落实立法监督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供给,疏解矛盾问题,凝聚人心力量;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及时按照市委指示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市委人事安排,建立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题库,规范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依法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选举任免和任后监督工作。

  严格请示报告。认真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等,按规定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决定,不折不扣完成市委交办的重点项目、河湖长、创文挂联等各项工作任务,办理过程和结果及时向市委报告;在推动工作中掌握的新情况新动向,第一时间向市委报告,确保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

  二、精准精细选题,增强重点工作质效

  紧扣建设“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市”主题,强化对项目生成、争取、实施的监督,支持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开展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监督预算绩效评估,促进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加强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监督,用整改规范秩序、优化投资;紧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企业规范运行;围绕全市“投资促进提升年”决策部署,持续推动行政执法机关柔性执法、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百名法官护航企业”活动、涉民营企业“挂案”专项检察监督,助力打造“全省最优、全国一流”营商环境,营造大抓投资、抓大投资的浓厚氛围。

  紧扣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主题,启动巴中市乡村清洁条例立法,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治理,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探索与达州、广安开展渠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协同立法,开展“人大代表助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活动,用法治力量、人民力量守护巴中蓝天碧水绿地;紧盯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调研,督查巴中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审议意见办理,推动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事项落地落实;组织国省人大代表专题调研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检查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推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市民文明素养。

  紧扣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主题,组织国省人大代表开展文旅康养“首位产业”集中视察,宣传推介巴中文旅资源,展示成渝地区北向门户枢纽的亮丽风采;开展巴中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立法前期工作调研,以法治方式护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

  紧扣建设“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文化传承基地”主题,开展专项督查,推进基地建设、人才培育、红色基因传承,用人大力量助推“红色文旅走廊”规划成势成事。

  紧扣建设“成渝地区绿色产品供给地和产业协作配套基地”主题,开展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法检查,督查全市耕地保护、恢复生猪生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等审议意见办理,牢牢守住“三农”工作底线;督查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推动解决区域经济发展技术支撑、品种选择问题;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提高集体资产利用效率,巩固产业发展成果;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工作调研,规范农村建设行为和宅基地管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三、夯实工作之基,提高代表履职实效

  多层面开展代表培训。围绕代表权利义务、职责使命、规范履职开展全员培训;结合具体视察调研、会议活动,开展参与式以会代训;依托全国人大、省人大培训基地,开展开放实训;针对代表专业行业特征,开展小组专题培训;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开展系统培训,全面提升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深化拓展“双联系”工作。人大代表全员联系群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全员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下集民情、上达民意的“连心桥”作用,及时准确反映人民群众诉求和意见。联系“红色文旅走廊”相关市州人大,共谋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联系渠江、嘉陵江流域相关市州人大,推进协同立法、联动执法、协作司法,促进高层级、全流域一体规划、一体治理、一体保护。

  规范代表参加会议活动。报请市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十条意见》,邀请各级代表参与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活动,组织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进一步汇聚代表的智慧和力量,更好发挥代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作用。邀请调研视察活动区域和相关领域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支持鼓励代表在调研视察基础上提出议案建议。组织代表深入企业、群众了解情况、反映问题并帮助解决,形成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处理工作闭环。

  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全面加强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引导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完善代表履职平台信息化建设,改进代表履职成效积分管理办法,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代表连任或退出的重要依据。加大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重点建议督办力度,听取代表建议办理综合报告和重点建议办理专项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办件满意率向办成率转变。支持代表向选区或选举单位开展年度述职活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原选举单位监督。开展代表关爱行动,着力解决代表履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四、树牢民本理念,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密切联系群众,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乡镇(街道)全覆盖建立代表联络室(站),每个县(区)建成一个标准化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社情民意联系点,与当地代表联络室(站)整合设立,落实活动场地,配备联系人员,保障工作经费,每季度到联系点征集立法意见、听取社情民意。拓宽人民群众直接参与人大工作渠道,深入基层视察调研,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实现公众对人大工作有序参与、有效参与。

  增进民生福祉,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聚焦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工作情况报告;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督查民办教育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开展教育“四质工程”推进、普惠制托位建设等情况专题调研,落实“双减”要求,推动教育教学规范化;督查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审议意见办理,促进特色专科门诊建设;听取和审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促进城乡养老机构规范运行;对财政投入有保障的民生事项,实行人大代表票决制。

  讲好民主故事,深入宣传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序扩大公民提出立法建议、参与立法听证、研究民生事项等工作,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真实性、有效性。建立立法协商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立法协作基地作用,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各环节、各方面。宣传各级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依法履职尽责的先进事迹,展示代表风采,发挥代表在人民群众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人大宣传工作,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五、坚持与时俱进,从严加强自身建设

  更加坚定政治立场。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新的赶考路上交出满意答卷。落实“六个旗帜鲜明”要求,着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建立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保证市委全面领导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党的方针政策进行具体化、项目化研究,纳入中心组专题学习,准确把握对巴中的政策利好,找准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切入点、着力点。

  更加健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规则、议事程序,制定完善会议活动工作流程、具体标准,用制度保证人大会议活动实效。执行好现有制度,加快完善实施细则,形成规范高效务实的制度体系。完善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党支部三级党组织联动运行机制,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更加严明纪律作风。努力践行始终在一线的实干精神,严格落实市委作风建设“18字”基本要求和“两个环境”建设要求,杜绝乱作为,问责不作为,惩治慢作为。专题学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落实“标准、质量、规范”工作要求,做到干事有标准、结果有质量、推动过程重规范。

  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干部队伍。深入开展“书香人大”读书分享活动,持续抓好政治理论、政策法律、人大业务学习,提升立法能力和监督水平。加强机关干部内部轮岗交流,支持干部职工提升学历、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养。加快推进“数字人大”建设,加强现有业务系统融合,逐步实现与省人大、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互联互通,提升人大信息化水平。

  巴中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

  2022年是全面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起步之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要在中共巴中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关于立法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小切口、精细化、能落实、真管用”立法工作思路,着力推动高质量立法,为服务“三市两地一枢纽”建设、促进法治巴中建设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一、梯次安排立法项目。安排立法启动项目1件、立法推动项目1件、立法调研项目1件。一是启动巴中市乡村清洁条例立法。围绕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干净、卫生、整洁、文明、有序的乡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的,开展乡村清洁条例立法工作。由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联合起草,市人大相关委室和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参与前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拟由市人民政府提请2022年10月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初次审议。二是推动渠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协同立法。渠江是嘉陵江左岸最大支流,渠江流域是川东北最大粮仓。为了有效保护渠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促进渠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与达州、广安协同开展渠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立法。拟由常委会领导带队赴达州、广安开展对接,就协同推进渠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立法工作进行协调,达成协同立法共识,建立协同立法机制,明确协同立法任务和时间安排。三是开展巴中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立法前期调研。文旅康养产业是市委确立发展的首位产业,全域旅游促进立法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常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由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组织,市文广旅局及相关单位参与,对我市全域旅游发展情况进行深度调研,为2023年启动全域旅游促进立法奠定坚实基础。

  二、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编制立法规划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全市工作大局、顺应人民群众期盼、立足巴中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高质量编制2022年至2026年五年立法规划。初步确定立法项目,开展规划项目的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市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社会各方面意见,召开项目咨询论证会,征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并报请市委审定,拟由9月份的主任会议通过。

  三、扎实推进“三入”决定实施。加强对《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春节前以《巴中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施行为契机,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条例宣传普及,促进决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法规的全面、正确、有效实施,逐步形成构建党委领导、人大推动、行政执行、司法适用、监察保障、全民遵守的地方性法规实施整体格局。

  四、全面加强立法能力建设。通过学习式提高、专业化培训、协作式借智等方式,不断加强立法专业能力建设,以高素质立法队伍推动高质量立法工作。一是切实开展履职培训。针对法制委、法工委人员变动大的实际情况,组织好法制委、法工委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化培训,不断提升立法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专业的立法工作队伍。二是推进立法协作。继续发挥地方立法协作基地的“外脑”作用,选择合适的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开展立法协作,通过借智借力,进一步提升地方性法规的质量。三是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标准化建设。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在深入研究和学习借鉴的基础上,提出标准化建设的具体方案,有效推进立法联系点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贴近实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的重要作用。

  巴中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四川省实施办法精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项)

  1.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2月,法工委);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2月,监察司法工委);

  3.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2月,监察司法工委);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4月,城环资委);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专项检察监督及制定涉企案件强制措施适用规定情况的报告(4月,监察司法工委);

  6.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百名法官护航企业”活动实施情况的报告(6月,监察司法工委);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巴中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6月,财经委、预算工委);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6月,城环资委);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的报告(8月,农工委);

  10.听取和审议市公安局关于在执法办案中试行柔性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10月,监察司法工委);

  11.听取和审议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全面推行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10月,监察司法工委);

  1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规范农村建房工作情况的报告(10月,农工委);

  1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10月,社会建设委);

  1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及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10月,人代工委);

  15.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有关组织和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10月,人代工委);

  1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12月,教科文卫委)。

  二、听取和审议2021年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11项)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4月,教科文卫委);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4月,社会建设委);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6月,财经委、预算工委);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6月,农工委);

  5.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处理《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8月,监察司法工委);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关于全市耕地保护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8月,城环资委);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关于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文化传承基地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10月,教科文卫委);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关于全市恢复生猪生产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10月,农工委);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关于巴中市2021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12月,财经委、预算工委);

  10.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12月,农工委);

  1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关于检查〈巴中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12月,城环资委)。

  三、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6项)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1至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财经委、预算工委);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及2022年1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财经委、预算工委);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8月,财经委、预算工委);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1至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12月,财经委、预算工委);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巴中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12月,财经委、预算工委);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部分被审计单位《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12月,财经委、预算工委)。

  四、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4项)

  1.开展《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法检查(2月,财经委、预算工委);

  2.开展《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6月,教科文卫委);

  3.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6月,社会建设委);

  4.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10月,城环资委)。

  五、主任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报告(2项)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10月,民宗外侨工委);

  2.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2023年巴中市市级“四本预算”编制原则和口径情况的报告(12月,财经委、预算工委)。

  六、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2项)

  1.驻巴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部分市人大代表专题调研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驻巴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部分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全市文旅康养“首位产业”发展情况。

  

责任编辑:赵越 审核:唐培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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