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关于2021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7-12 14:36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2021年度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2020年度巴中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提出了5个方面15项具体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常态调度督办,各地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强力推动问题整改,截至2021年底,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一)依法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内容,创新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任务清单》和《生态环境保护述职检视评议办法》,印发《巴中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水、土壤专项规划,启动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从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约谈县(区)政府(管委会)4个、部门负责人15人,追责问责5人。

  (二)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纳入“三市两地一枢纽”战略部署,全域全力、高位高效推进。先后印发工作要点、任务清单和宣传方案,开展业务培训3次,组卷迎检资料100余卷,打造现场点位46个。截至目前,40项创建指标中36项达标、4项基本达标,具备申报条件。

  (三)深化环境重点问题整治。紧盯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痛点问题,持续开展扬尘治理、“五烧”、污水排放、餐厨油烟排放和“散乱污”企业五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排查整治问题150个,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引进环保急需紧缺人才6名,新配备环保执法车辆23台,修订《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天府卫士—2021年小通江河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强力推动危险废物、自然保护地等专项环保执法行动。

  (五)持续增强全民环保社会责任感。完成《生态巴中》专题电视节目制作播放52期,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开设中小学生态环保教育课程并编制教育读本,结合“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活动,发放环保宣传资料2万余份,向公众开放环保设施16次,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大幅提升。

  二、2021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9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7.9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走在全省前列。辖区所有国、省控断面和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5%以上。预计削减氮氧化物1409吨、挥发性有机物277吨,减排化学需氧量792吨、氨氮107吨,碳排放强度下降1.5%。土壤、核与辐射环境、声环境安全可控,未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同时,省下达生态环境2大类20项指标和《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有环保指标均全面完成,巴中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表彰为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市“河长制”办公室被水利部表彰为先进集体。

  三、主要工作举措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工作,何平书记、鹏凌市长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重心下移、靠前指挥,各地、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现场抓,全市上下左右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市委主要领导在全国2021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我市“全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老区后发赶超振兴发展实践”成功入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四川实践》案例和美丽中国绿色发展十佳案例。

  (二)切实树牢生态环境法治意识。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立法听证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调研,严格施行《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城乡污水处理条例》《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认真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高质量办结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11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894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3起,处罚款492万元,查封扣押2件,限产停产2件,公开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例29起。

  (三)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底线。建立“五污联治、六区联防、八部联动”工作推进机制,全面加强工地、道路扬尘和秸秆禁烧等管控。完成10条市级主要河流岸线规划和175条河流“一河一策”编制,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19个,建成水质预警站2个,建制乡镇污水处理站全面建成,重点流域水质实现24小时实时监测监控全覆盖,巴州区、南江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综合试点县。

  (四)高效推动各类环保问题整改。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我市群众信访举报量较首轮下降近45%。同时,高效推动反馈问题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截至2021年底,第二轮央督移交我市115个群众信访件已办结113个,办结率98.26%,首轮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及常态化排查环境问题已整改1064项,完成率99.25%。

  (五)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后争取国、省支持我市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秦岭生态屏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全域试点等重大政策,到位各类国、省环保专项资金3.1亿元。全力推进生态环境项目包装、申报、建设,入库10个、总投资4.27亿元,申报贷款贴息项目9个、总投资45.8亿元,发放贷款21.39亿元。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审查专项规划环评3个,服务审批重点项目环评120个。修订完善《生态环境系统服务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六条措施》,将22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整合入河排污口许可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2个。

  四、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市生态环境工作虽然取得了不错成绩,但对标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更重、触及矛盾更深、工作要求更高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对更高质量的生态环境新期盼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认为巴中生态环境本底好、颜值高,破坏一点影响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定力不够、动力不足、措施不力,发展与保护还不完全协调同步。一些部门片面认为生态环境保护只是生态环境部门的事情,对本系统本行业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不深、抓得不主动,在配合上敷衍了事。一些地方换届后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发生了变化,新任的同志对本区域、本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究竟是什么、怎么抓,客观上讲还不是很熟悉,容易出现责任悬空、工作标准不高、监管不力、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只盯眼前、不看长远,只关注经济利益、不注重环境效益,被动、敷衍甚至不落实《环境保护法》,环保专业人员缺失、环保投入不足、环保设施不完善、环保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较为突出。

  (二)基础短板依然十分明显。全市环保基础设施整体底子薄、欠账大、保障弱,尤其是污水配套管网不完善、污水收集率低、雨污分流不彻底,城乡垃圾收转运体系、污泥处置中心、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油烟噪音整治缺乏有效手段、易反弹,污水治理、垃圾处置、油烟噪音防治已成为群众投诉反映最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最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最薄弱的领域。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接到群众信访投诉件183件,其中涉及污水治理、垃圾处置、油烟和噪音防治方面163件,占比89.1%;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我市问题425件,其中涉及污水治理、垃圾处置、油烟和噪音防治方面190件,占比44.7%;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7项短板指标中,城镇污水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成为进度最滞后、扣分风险最高的攻坚任务。

  (三)污染防治压力非常巨大。大气环境质量易受区域性、输入性环境污染和气象条件影响,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等车辆落实密闭防尘措施不够严格,裸土覆盖不到位,餐饮油烟净化设施闲置现象时有发生,“五烧”屡禁不止,尤其是冬春季节稍有不慎,极易出现污染现象。当前,我市已进入臭氧污染防治的攻坚期,因气温持续异常偏高,臭氧已成为我省夏季大气环境的首要污染因子,打好蓝天保卫战的任务十分艰巨。部分河流断面水质不稳定,特别是枯水期,容易出现超标问题,持续改善提升难度和压力较大。土壤污染管控面宽量大、点源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农业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仍需提高,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今天会议精神,特别是李映主任讲话要求,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省市相关要求,盯紧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始终保持严管重处的高压态势,从每一个污染天、每一个排污口等微小单元抓起,严肃查办一批典型案例,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坚决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力争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6%以上,PM2.5浓度在28.2微克/立方米以下,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国省控断面水质达Ⅲ类及以上标准,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刚性底线。

  二是全力攻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借鉴创卫、创文等管用办法,按照“两个方案”“三张清单”明确的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全面完成资料收集成卷、核查点位建设、基础设施补短等各项工作,坚决打赢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这场硬仗。

  三是从严从实抓好各类环保问题整改。坚持“一问题一对策”原则,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自查发现问题以及省市系列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要求,以钉钉子精神督促各地各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彻底整改销号,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并认真开展“回头看”,对落实不力的,逗硬通报约谈,从严追责问责。

  四是有序推动巴中绿色低碳发展。抢抓“双碳”重大机遇和国、省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重大利好,深研政策走向和资金投向,密集汇报沟通,努力争取各方面更多的关心支持,坚定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路子,大力包装申报储备生态环保项目,积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域试点,持续做好重点项目环评预审服务,完成7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控能力建设,加快实施巴河流域巴城段生态修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等项目。

  五是积极营造共治共享生态环境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等传统和新媒体、LED显示屏、横幅标语、公示牌、大喇叭、宣传单等各种宣传载体和干部职工会、农村坝坝会等宣传方式,广泛发挥志愿者、网格员、物业保安人员等力量,采用管用方式,持续深入全覆盖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到户到人,强化警示教育和行业自律,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创新监管方式,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赵越 审核:谢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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