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始终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持续推进,围绕人人“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目标,夯基础、建制度、严监管、促改革、优服务,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
(一)夯基础,提升保障能力。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不断夯实医保发展根基。2019年以来,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四类重点人员”实现100%参保,全民医保格局基本实现。严格基金收支和使用预算管理,强化基金中长期精算和风险预警,全力防控基金运行风险。2019—2022年,累计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67.12亿元,报销621.48万人次住院、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医疗费用99.84亿元,人均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保持在70%左右,参保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有效解决,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坚实的健康保障。截至2022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6.33亿元,静态可支撑7个月,基金运行整体安全可控。
(二)建制度,促进全民健康。建立城乡居民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着力解决居民门诊费用无法报销的痼疾,累计帮助减轻药费负担2100余万元;出台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用药保障政策,扩大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范围,帮助10余万名患者得到长期稳定用药保障。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筑牢50余万困难群众健康托底保障。指导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巴惠保”落地实施,协助引导22.5万人参与投保,助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有效衔接。通过接续努力,初步构建起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商业保险为补充,层层递进、功能互补、有机衔接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三)严监管,维护基金安全。出台医保付费总控办法,医保基金分配使用实现全流程公开透明。制定医保基金监管改革实施方案、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探索实施医保信用管理,建立健全行刑、行纪无缝衔接执法体系,构建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的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聚焦医保基金使用社会反响突出、违法违规高发频发领域,扎实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2019年以来,综合运用智能审核、日常巡察、交叉检查、举报核查等方式,依法对全市1721家定点医药机构组织实施了全覆盖检查,累计追回违规违约资金11718.74万元,约谈和通报批评1519家,暂停医保协议52家,移送有关部门38件,曝光典型案例1871件,有力维护了基金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
(四)促改革,着力降价减负。建立健全药品和耗材带量采购使用常态化机制,累计推动353个集采药品和7个品种高值耗材落地实施,药品平均降价50%以上,高值耗材均价由万元以上降至千元以下,帮助4.5万余人及时用上质优价廉的新药好药,节约费用超过2亿元。健全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新制定315项、调整13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探索实施互联网复诊等4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试点开展了11个病种的日间手术项目,填补了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空白,较好满足了群众多元化就医需求。深入推进以DRG付费为主,按病种付费、人头付费、床日付费为补充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初步建立起“总额预算、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责任共担机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五)优服务,增进民生福祉。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要求,出台医保服务一次性告知清单,全市医保业务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统一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置医保办事窗口或站点,下沉16项事项到乡镇(街道)、8项事项到村(社区)办理,布局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推动“村医通”落地177个村(社区)卫生室,全市医保服务办理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指导1676家医药机构接入异地就医平台,有序开通跨省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等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配套推出“掌办”“网办”等便捷备案方式,全市参保居民50%以上异地就医实现直接结算。携手与成渝地区、川东北四市等地签订医保协同发展协议,落实区域内医保关系无障碍转移等10余项合作事项,助力10余万人享受到便捷跨区域服务。支付疫苗和接种费用2.55亿元,有力助推了疫情防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医保改革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一)征收压力持续加大。随着国家清理重复参保以及参保渠道的多元化、便捷化,我市大量外出务工城乡居民和大学生等群体选择了在异地参保,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且该趋势可能长期持续,基金征收压力日渐加大。
(二)基金监管形势严峻。通过近几年持续的专项治理,欺诈骗保违法现象基本消除,但医疗机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用药等问题仍然存在,且违规手段越来越隐蔽,医保基金监管任重道远。
(三)支付方式较为单一。目前,我市DRG付费已上线运行,但覆盖面窄,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和针对基层基础病种的医保支付方式还未建立,单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日间手术付费等具有疾病特点的支付方式还不完善,在满足群众多元化医保支付方式上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聚焦建设“公平医保、法治医保、安全医保、智慧医保、协同医保”目标,不断织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网,让城乡居民看病就医更有保障,努力为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巴中新篇章贡献力量。
(一)夯实健康保障基石。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动态抓好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的动态维护工作,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就医购药、报销相关医疗费用。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解读,精准实施参保扩面,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确保城乡居民人人参保、待遇应享尽享,坚决守住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底线,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城乡居民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调整完善门诊血液透析患者单病种付费和精神病床日付费政策,推进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巩固拓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完善罕见病用药保障制度,引导推动“巴惠保”规范发展,配合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衔接,满足群众多元化健康保障需求。
(三)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全面实施以DRG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付费改革,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充分发挥医保在“三医联动”中的杠杆撬动作用,切实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持续扩大集采药械覆盖面,畅通落地实施渠道,让更多集采药械惠及群众。健全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稳妥有序调整更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补齐本地紧缺医疗服务项目短板,满足城乡居民就近就医需求。
(四)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健全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制度体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培训,推动医保监管向专业化、常态化和制度化转变。推进医保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医保引入第三方参与监管,畅通医保社会监督渠道,促进医保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良性互动。强化医保监管部门联动协同,合力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五)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扎实推进市、县(区)经办服务大厅、乡镇(街道)医保窗口和村(社区)医保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扩大医保智能终端和“村医通”落地范围,落实更多服务事项下沉基层办理,确保城乡居民办理医保事项就近“最多跑一次”。扎实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联网扩围,不断拓展跨区域医保服务事项,让城乡居民跨区域办事更便捷。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加大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运用和三级医疗机构移动支付建设力度,推动更多服务“网办”“掌办”,不断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