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年12月23日在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发布日期:2020-12-28 10:55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年12月23日在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杨毅

    文通主任、李映书记、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已整改事项及成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始终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后,我庚即在局党组会上对审计整改有关要求作了学习传达,对整改工作作了安排布置,对照审计报告问题清单,逐条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定期督查督办,涉及的6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3个问题正持续整改已取得明显成效。

    (一)“原圣泉水务公司未缴代收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费收入751.17万元”问题。未缴代收的751.17万元已于2020年1月全部缴入财政专户。针对原采取上月收取、下月缴存方式,导致当年缴库不及时问题,已督促该公司每月按实际代收的金额及时缴入财政专户。

    (二)“未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任务,2项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推进不力、2个项目未按期完工、已完工11个项目未及时验收”问题。一是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污水处理设施项目6月30日开工,9月份社会资本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后,我局迅速请示市委、市政府,对涉及环保督察整改的39个污水处理项目由各区县立即组织实施,并组建专班指导帮扶。目前,39个项目均已完工,累计建成乡镇污水处理站102个,完成投资10.5亿元。垃圾处理设施PPP项目于11月份完成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招标,争取在2021年一季度落地中标企业。二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漏液处置工程、市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已完工,麻柳湾至巴河大桥滨河路改造、江北110kV输变电工程配套电缆管沟等11个项目已通过验收。

    (三)“没有建立对下属单位和管理对象的监管制度,对管理对象长期缺乏监管”问题。一是加强了对直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二是健全了维修资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管理制度,开展专项整治。追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17亿元;对长期占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8个开发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的5个开发项目,多次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移送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四)“管理的市政公共厕所等项目形成的公共资产49.26亿元未及时清理纳入政府资产管理并计提折旧”问题。已落实市政园林处、广场管理处对城区市政道路、广场、公厕、路灯、园林绿化等市政公共基础设施作了进一步清理,按要求全部纳入政府公共资产管理系统进行账务核算。

    (五)“5条黑臭水体治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主要问题”。一是加强工程整治项目推进。改造城区老旧管网75公里,整治城区污水直排点14个,市污水处理信息化平台已经建成投运。二是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修订了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督促巴州区、恩阳区制定了长效维护方案,落实维护经费,每季度实施监督性水质监测。三是强化河道生态修复。檬子河已实行常态补水;计划建设再生水回用工程,加强对其他水体的生态补水。

    (六)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一是督促计划落实。出台了《全市住房保障领域实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方案》,巴州区、恩阳区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95个、18636户已全部开工,通江县改造项目将于年底前开工。二是严格资金监管。经开区、平昌县闲置资金8207万元均已拨付到位;相关区县公租房租金299万元已追收,应减免税费344.37万元已退还或抵扣。三是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南江县、经开区3个安居工程项目已按要求完善竣工验收手续。四是开展公租房专项整治。清理腾退不符合条件公租房83户,整改空置教师公租房59套。

    二、未整改到位问题及原因

    (一)配套费、人防费征缴问题。今年以来,我局已催缴配套费3424万元、人防费3571万元。针对配套费征收环节不明问题,已拟定《巴中市市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正在按程序审定。下差资金主要原因是明确缓缴和漏征:一是我市“房九条”“新房九条”均明确配套费、人防费等规费在报建时缴纳50%,剩余的在竣工验收前缴清,部分项目尚未竣工验收,未到清缴时间。二是为确保招商引资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对部分招商引资项目规费实行缓缴。三是人防行政审批没有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置审批,加之人防审批在市本级,部分施工许可办理又在巴州区、经开区住建部门,造成部分项目人防费漏征。

    (二)部分重点专项资金支出执行进度较差问题。主要是分配到全市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三年推进方案项目且纳入PPP项目上的专项资金,由于垃圾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体量大、点位分散、涉及面广,前期工作耗时较长,加之招商成功的污水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单方终止合同,导致资金使用滞后。

    (三)维修资金多头开户问题。公房维修资金账户是1998年和2004年分别开设的,商品房维修资金账户是2008年至2019年间分别开设的。目前,按照市政府融资工作专题会精神,已对3家额度较小的民营银行账户予以注销。下一步,将采用竞争性方式确定一家商业银行开设维修资金专户。

    三、下步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全面落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住建领域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举措,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对即将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快整改进度,注重整改效率和质量,确保整改落实。对因历史遗留问题等特殊困难因素制约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确保尽快完成整改。

    (三)进一步健全机制,加强常态长效监管。以审计整改和这次人大评议为契机,举一反三,制定完善住建领域相关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责任编辑:赵越 审核:唐培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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